林志颖(资料图)

  广州日报讯 此前,粉丝吴某将上海某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称自己购买了其生产的,并由林志颖代言的某胶原蛋白饮品后发现并不具备美容功效,因此要求索赔精神损失费和公开道歉。3月6号,该案在上海市松江法院开庭,双方均派代理律师出席。法院表示被告公司利用林志颖的明星效应进行虚假宣传,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但法院并没有当庭宣判结果。对此,有记者联系到林志颖经纪人钟雨橙,她表示:“此事全由律师处理,现在还不到道歉的时候,等最后的结果吧。”至于以后还会不会售卖该产品,林志颖经纪人表示:“我们不想再因为这件事情增添烦恼了,以后还会卖的,除非法官说我们有错。”

  据透露,法院最终并未当庭宣判结果,但法官表示:“被告在明知产品不具有美容功效仍进行虚假宣传,进行错误的陈述和不恰当的链接。虽然理智之人不会相信逆生长的功能,但足以让人产生具有美容功效的误解。原告的虚假宣传已经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被告的行为不仅仅造成了原告的伤害,更侵犯了很多粉丝的伤害。该案系典型的虚假宣传案例,与被告所称的判例不同。依据相关法律,应当承担责任。”

  (于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