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否认自己藏毒 

  中新网5月27日电 据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歌手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定于2014年5月27日上午9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开庭10分钟左右,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发消息称,李代沫当庭自愿认罪。

  据北京朝阳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李代沫对大部分证人证言、证据都表示“没有意见”。当但证人卢某某、郑某某、郝某某出庭作证后,李代沫表示对于对卢某某、郝某某的证言有意见,他称“冰毒来源确实是卢某某提供”。

  其辩护人也表示,“卢某某、郝某某提到的毒品来源同意被告人(李代沫)的意见,卢某某郝某某所称毒品来源于被告人,没有证据佐证,从李代沫供述显示毒品由卢某某提供,警察搜查李代沫住所时,没有搜查到毒品,没有佐证李代沫临时住处藏有毒品的证据,所有每次吸食毒品来源不可能从李代沫处提供”。

  2014年3月17日,北京警方官方微博“平安北京”发布声明称,著名歌手李代沫伙同另外6人,于17日晚在北京朝阳区三里屯某小区的暂住地内吸食毒品,6人全部被警方抓获。此外,在丰台区一酒店内还有另外两名涉案人员也在随后被警方抓获。此8人尿检均为苯丙胺类阳性,且当事人对犯案事实供认不讳。

  随后,李代沫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14年3月1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被移送至常营看守所。

  3月27日凌晨,有微博爆料称,“李代沫已患病,看押方认为不适宜关押正办理相关手续”,但该爆料很快被北京市公安局辟谣,警方明确表示,李代沫仍在羁押中,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

  4月16日下午,朝阳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李代沫依法批准逮捕。

  5月9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李代沫依法提起公诉。

  现年25岁的李代沫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曾参加《中国好声音》第一季比赛,因深情演唱歌手曲婉婷的代表作《我的歌声里》而一炮走红。之后李代沫在北京签约当然娱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