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审庭审 李当庭自愿认罪
李代沫涉毒被拘(资料图)
搜狐娱乐讯 李代沫容留他人吸毒案一审庭审,李当庭自愿认罪;李对吸食苯丙胺类毒品供认不讳,于3月18日被刑拘。
容留他人吸毒罪及追诉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11条:
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