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代沫案法庭调查:举证、质证阶段 

李代沫案法庭调查:举证、质证阶段 

  公诉人分五组出示以下证据:1.证人证言;2.书证;3.视听资料;4.被告人李代沫的供述;5.被告人李代沫的主体身份。针对公诉人的举证,辩护人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角度充分发表了质证意见。图为公诉人当庭出示证据。